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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事推荐|无锡本月起给部分居民楼做“体检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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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9-04-13 10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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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责任编辑:无锡事长
我市住建部门将从本月起开展老楼危楼暨汛期房屋安全检查排查。

近日,从市住建部门获悉,根据省、市有关安全大检查的要求,我市住建部门将从本月起开展老楼危楼暨汛期房屋安全检查排查。同时,房屋安全责任人一旦发现房屋有安全隐患,应及时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,并采取有效措施。

据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,危险房屋是指,“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,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”。根据国家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,房屋危险性鉴定划为ABCD四个等级。其中A级无危险;B级有危险但不影响使用;C级是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局部出现险情,构成局部危房;而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房屋整体出现险情,构成整幢危险。



此次无锡住建部门将重点排查建设年代久远、建设标准较低、人员密集的既有居住房屋的安全隐患。“房屋也会‘衰老’,出现墙体开裂、漏水、砂浆风化等情况。”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介绍,房屋在使用过程中,由于材料的老化、构件强度的降低等原因,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,由小损到大损,由大损到危险的过程。根据要求,对经排查为疑似危房的建筑,应及时委托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; 对发现的危险房屋要及时下发危险房屋通知书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。同时多措并举推动老旧建筑危房改造整治步伐,将城市危房改造优先列入年度棚改计划,多方筹措改造资金,对危险房屋可通过维修加固、翻建、产权调换、协议收购等办法进行解危。



“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。”相关人士表示,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外,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房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,要履行日常检查、定期检查以及排危解危、维修加固等一系列法定义务。根据要求,无锡将严格落实既有居住房屋所有权人的安全责任,并根据安全隐患排查和鉴定结果,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处理。按照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,鉴定结果为A级、B级的,可以观察使用; 鉴定结果为C 级的,应根据鉴定单位意见加固处理后使用或停止使用; 鉴定结果为D级的,应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,要求及时动员人员搬出,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;对于无法及时消除隐患的,要严密监测和监控,明确巡查责任人,加强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预警,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。

来源:江南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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